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县平马镇苏安村委苏安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经南宁市财政局以南财经(2015)58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横县平马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平马镇苏安村
建设规模:(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 60万元
要求工期: 90 日历天,
招标范围:土建、安装、市政管网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类似工程指: 。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即日起至 2015 年 11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30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公告之日起广西横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出具的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从业人员无在建项目查询函》原件到横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购买文件。
4.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11 月 26 日上午 9 时00 分,地点为广西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专职投标员应持本人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递交投标文件,进行现场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
8.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横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0771-7228132)、横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0771-7233567)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横县平马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横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潘少录 联 系 人: 肖忠志
电 话: 13507812832 电 话: 0771-7263957
招标单位:横县平马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横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备案单位:广西横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