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财务监理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上海市海洋局对采购项目“上海市大金山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工程财务监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次招标的有关信息如下:
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上海市大金山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工程财务监理;
(2)建设地点:大金山岛;
(3)总投资:8994.49万元;
(4)工程内容:在大金山岛新建防波堤1019m,栈桥560m,改造道路1206m,修缮码头1座,新建海岛监视监测系统,并新建光伏发电、雨水收集净化和污水处理系统,新建潮位站等;
此次为上海市大金山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工程项目财务监理招标;
(5)预算金额41万元。
详见财政部财建【2014】566号文及上海市海洋局关于上海市大金山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工程的有关批复。
资金来源为国家海洋局海域使用金。
2.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 造价咨询公司应当取得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三年及以上,或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成立满三年及以上;
(3) 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违纪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专业素质,且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齐全完善。
(4) 接受委托承担本项目财务监理工作的专业人员,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好并且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5) 具有良好的信誉且2010年至今承担过单项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的财务监理,各投标人应提供上述工程的财务监理业绩,其业绩应附上成交通知书及合同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领取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即日起至2015年11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委派授权代表持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上海市中江路889号1201室进行报名并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4.答疑
对于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提问以书面答复为主,标前答疑会如有需要举行将另行通知。
5.开标时间
兹定于2015年11月25日 9:00 时(北京时间)在上海至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公开举行开标仪式。届时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上海市海洋局 联系人:朱萌 电话:52397000—6067
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 联系人:高如峰 电话:13611766692
代理单位:上海至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代文慧 电话: 52689780
地址:中江路889号1201室
传真:5268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