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寨县四排镇新水厂工程项目已由鹿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鹿发改规划〔2015〕16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柳州鹿源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鹿寨县四排镇新水厂工程项目设计
2.2项目编号: GXJTNN【2015】364
2.3建设地点:鹿寨县四排镇龙虎山大湾坝附近
2.4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284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50m2,给水管道总长约20km,供水规模为4000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水池、管理用房、消毒剂药物存放间、仓库、值班室、加压泵房及配套净水设备等。
2.5设计工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总平布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等。
2.7工程设计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设计质量 标准。
2.8标段划分: 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本单位员工,且为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 区外企业需按自治区建设厅规定,办理入桂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现场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 2015 年 11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5 时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到 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一楼)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所需携带的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原件;③区外企业根据规定办理相关入桂录入手续,并通过真实性核查的系统查询结果复印件;(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费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本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1 月 23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一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递交。
六、交易服务单位
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一楼)。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州鹿源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279号 地 址:柳州市河东路1号秀景 园低层住宅区5-4号
联 系 人:吴 工 联 系 人:谭 工
电 话:0772-6807883 电 话:0772-2691878
传 真:0772-2691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