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JXTD20151030-3
1、裕民县2014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供水建设项目经裕民县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裕民县2014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供水建设项目
工程建设地点:万花园路、小白杨路、农发行、冷库家属院。
建筑规模:万花园路、小白杨路、农发行、冷库家属院,自来水厂建设120平方米加药间,供水2430米。
工程总投资额:暂定20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及自治区预算内补助资金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计划开工日期为:暂定2015年11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暂定2016年5月30日 工期(日历天):188天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监理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5、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
(2)监理企业人员: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现场土建、设备监理人员《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原件》。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间:2015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9日(每天10:00—19:30时,北京时间)
9、报名地点: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区建设局六楼)
10、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招标人:裕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世纪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钟建华 联系电话:0901-6666345
报名联系人:于雪燕 联系电话:0901—6227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