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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海市山后西路、祖山北路及支线道路配套工程(污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5 9:19: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 招标条件

  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正茂(D-2015)代字121号(招标编号)的龙海市山后西路、祖山北路及支线道路配套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15】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龙海市山后西路、祖山北路及支线道路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

  2.2. 建设地点:海澄镇山后村 ;

  2.3.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总长2.056km,共建设5条道路(具体为:祖山路、山后西路、山后北路、临江路、鸿岸路),道路技术标准如下表:

项目

祖山路

山后西路

山后北路

临江路

鸿岸路

道路等级

城市次干路

城市次干路

城市次干路

城市支路

城市支路

红线宽度

24m

7/24m

24m

20m

12m

设计速度

30km/h

30km/h

30km/h

30km/h

20km/h

 

  2.4.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7773.11万元,其中建安费¥4513.99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龙海市山后西路、祖山北路及支线道路配套工程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地形测量及工程断面测量、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包含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送审相关手续)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5.2. 内容:龙海市山后西路、祖山北路及支线道路配套工程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管线综合、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的勘察设计工作;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的各专业工程。

  2.6.勘察设计周期:

  ①勘察阶段:地质勘探成果的提交应满足各阶段设计的需要。

  ②初步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10 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5 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

  ③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审查会完成后设计单位在收到会议纪要(含专家组意见)后 25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④后续服务:从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送审相关手续、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止。

  设计周期含有初勘、详勘及测量工程,初勘、详勘地质勘探成果及测量成果的提供时间应能满足各设计阶级的需求。若有权部门要求对投标人递交的送审文件进行修改,中标人必须在业主要求的时间内或7个日历天内完成。

  注:以上工程成果应分别设计、分别出图;但时间上应同时进行设计并同时报送相关部门审查。

  2.7.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以下①、②项资质的单位:①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 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人数不超过2人),根据闽建【2013】6号文,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两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投标。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并应由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各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勘察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必须相同,否则均认定为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道路(或路桥或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5日至2015 年11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材料,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地点: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806室]、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5 年12月9日17时00分前汇达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牵头人提交。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龙海支行

  全 称: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账 号: 35001667107050002218

  说明:

  ①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8时3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持职称或注册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由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代替。

  8. 费用

  勘察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龙海市 邮编:363100

  联系人:小林 电话:0596-652607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806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68036 传真:0596—2967036

  联系人:小林、小李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人: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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