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受昌图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对昌图县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及滨湖新区污水处理厂TOT项目法人采购(采购项目编号:PPP00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 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昌图县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及滨湖新区污水处理厂TOT项目法人采购。
2、项目地址:一期、二期建设地址为昌图镇银河村、八一水库付坝南侧,滨湖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地址为马仲河镇永安堡村。
3、建设规模:一期已建成处理能力规模每日2万立方米,二期已建成处理能力规模每日 3万立方米,滨湖新区污水处理厂在建处理能力设计规模每日 3万立方米,综合处理能力达到每日8万立方米。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4、技术方案:一期、二期采用A/O生化+湿地系统工艺,滨湖新区污水处理厂采用A2O工艺 。
5、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融资。
6、采购范围:通过竞争性磋商选择项目投资人,中标人出资在昌图县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运营、管理和维护项目设施,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特许经营期满时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昌图县环境保护局或县政府指定机构。
7、特许经营期:30年。
8、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至少拥有2座规模不低于2万吨/日及以上的BOT或TOT模式投资的污水处理厂, 总规模不低于10万吨/日(提供特许经营权合同)。
3)投标人拥有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或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生活污水、工业污水运营资质。
三、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与方式
1、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时间:从2015年11月5日起至2015年11月11日止(每日9:00-11:30;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地王国际大厦1105室)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
4、投标人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A:营业执照副本
B: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C: 特许经营权合同
D: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E:授权人身份证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磋商会议时间:2015年11月16日13:30时 (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地王国际大厦1104室)
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昌图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昌图县站前大街37号
联 系 人:张柱
电 话:024-75800539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号(地王国际大厦1105室)
联 系 人:何 冰
电 话: 024-83963049
传 真: 024-83963043
追踪项目建设进展:
昌图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http://plan.dowater.com/info/6688.asp
昌图县滨湖新区污水处理厂:http://plan.dowater.com/info/3327.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