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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鸡西、七台河市供水工程施工监理(七台河支线)第一标段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15-11-5 15:31:4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编号:JL0900G15020

1.招标条件

本工程鸡西、七台河市供水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农经函【2013】66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七台河市供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鸡西、七台河市供水工程施工监理(七台河支线)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西、七台河市供水工程施工监理(七台河支线)第一标段

2.2建设地点:七台河市、鸡东县

2.3建设规模:管道建安工程约 47.63公里。

2.4估算投资额:约20804万元;

2.5工程质量要求:优良

2.6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2.7招标范围:鸡西、七台河市供水工程(七台河支线)全过程监理。

2.8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管道安装施工1-3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其中,省外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省内投标人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岗位证书,近五年至少具备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4.投标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农垦建设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按相关文件执行,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8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证书,身份证;

9投标人承诺书;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5投标企业提供投标承诺,投标承诺可在登记处领取,并规范填写相关内容。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登记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农垦建设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其他

7.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2潜在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须携带企业锁进行"黑龙江省工程招投标监管平台"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

投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信息(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申请人应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未在监管信息平台进行电子信息录入的投标将被拒绝。

7.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七台河市供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阳先生

联系电话:0464-8228083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工程咨询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

邮 编:150090

联系人:蔡先生 吴先生

电 话:0451-87001301转8010

传 真:0451-87001301转0

电子邮箱:gx870091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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