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合川区 2014 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第一批) 已由合川发改发【 2015 】 298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钱塘镇、龙凤镇、太和镇、隆兴镇、渭沱镇人民政府和大石街道办事处、草街街道办事处 ,招标发起人为 重庆市合川区环境保护局和相关镇街 , 建设资金来自 2013 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结余资金和 2014 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工程总建设规模为 : 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污水检查井、集中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 , 总投资约: 290 万元。本项目共分为以下四个标段进行招标。
标段 |
镇街 |
行政村 |
联系方式 |
总投资 ( 万元 ) |
工期 (日历天) |
四标段 |
钱塘镇 |
三元村和高石村 |
13883793356 |
60.33 |
60 |
七标段 |
龙凤镇 |
东角村 |
13883801127 |
63.26 |
60 |
八标段 |
隆兴镇 |
永兴村 |
13983431755 |
58.27 |
60 |
十标段 |
太和镇 |
木莲村 |
15086788405 |
109.1 6 |
60 |
渭沱镇 |
油桥村 |
15025382992 |
60 | ||
大石街道办事处 |
龙骨村 |
13594355632 |
60 | ||
草街街道办事处 |
龙潭村 |
13668057788 |
60 |
2.2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答疑资料、澄清资料、补遗资料等补充的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可对上述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对不同标段投标的项目班子成员均不能相同,否则其所有的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实行网上不报名的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cqhcjy.com )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开标前的所有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投标人已知晓本招标项目的全过程及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cqhcjy.com )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 标段,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5 年 11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 225 号会展中心 5 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合川区环境保护局
地 址: 重庆市合川区南屏路 91 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023-4274265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 61 号地产大厦 1 号楼 9 楼
联系人:雷鸣明
电 话: 023-63677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