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污水处理设备与安装项目的分散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程序需委托一家具有政府采购招标资质的中介机构办理招标采购事宜,具体要求如下:
1. 具有相应招标经验,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
2. 报名时须携带一下材料( 1 )法人委托书;(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 )资质证书副本(盖红章)。所有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盖红章),报名时须携带原件核对。
3. 取费标准(一式两份并密封):按百分比报价,实际取费为项目中标金额 * 百分比。
4. 公告发布时间: 即日起至 2015 年 11 月 10 日。
5. 资料报送时间: 即日起至 2015 年 11 月 10 日 10 点至 18 点(北京时间)。
6. 报送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财务部
7. 联 系 人:胡国勇 陈舵
联系电话: 0991-7504931 13709917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