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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德惠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6 13:07: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惠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一期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 [2014]95 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及出资比例为自筹 100% ,已落实。招标人为德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 德惠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一期工程。

  2.2 建设规模: 新建再生水处理厂一座,规模为2万吨/日;配套建设再生水输水管线约600米。

  2.3 招标范围: 再生水利用一期工程施工,详见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 建设地点:07025公路与饮马河交汇处。

  2.5 计划工期:2015年12月11日至2016年9月30日,共294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 级及以上 资质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 且符合吉建招〔2015〕6号文件的规定 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三年(2012.2013.2014)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 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财务状况不亏损。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企业入吉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施工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6日至2015 年 11 月 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4日9时00分,地点为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德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中央街与九道街交汇处

  联 系 人:万胜伟

  电 话:0431-8721492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 系 人:李伟新、申晓晶

  电 话:0431-86805780、8799028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投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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