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
来水代理申 [2015]02 号 | ||
招标项目名称 |
兴宾区三洲河小平阳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兴宾区古瓦水库桥巩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 | ||
招标单位 |
来宾市兴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 ||
项 目 概 况 |
兴宾区三洲河小平阳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兴宾区古瓦水库桥巩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 | ||
招 标 方 式 |
公开 |
招 标 类 型 |
施工 |
信息发布日期 |
即日起 |
随机抽取时间 |
2015-11-10 15:30 |
随机抽取地址 |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
代理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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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资质等级要求 |
工程招标代理资质: 其他:无 | ||
招标人选择随机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名单 |
1 、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 、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物有限公司 3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5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 ||
委托代理事项 |
委托受托人为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代理工作。 | ||
项目招标各项工作要求 |
1 、拟定工作计划并提交给甲方审定后执行; 2 、编写招标公告,在指定的网上刊登和发布招标公告; 3 、编制采购文件和开标、评标程序等,并按规定送甲方审定; 4 、印制并出售招标文件; 5 、负责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或修改等具体工作,并向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发出澄清函或更改通知; 6 、按规定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7 、按规定抽取专家评委,并支付评委费; 8 、组织开标、评标会、复核评标报告; 9 、提交评标全套资料供甲方定标; 10 、发出中标通知书和致谢函; 11 、按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 12 、公布中标结果,印制合同书并组织甲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 ||
招标代理费用情况 |
代理费支付人: 由 中标人 支付(招标人、约定中标人); 代理费: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 2002 ]1980 号)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 857 号)的规定;支付时间及方式:在发出中标通知书时向中标人收取。 | ||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