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南岭镇圩镇排污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已由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紫发改【2013】8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紫金县南岭镇圩镇排污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建设地址:紫金县南岭镇。
3、建设内容和规模:南岭镇的南岭居委会、瑞邱村、高新村三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零散的养殖废水、生活垃圾等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工程。总投资1713915.00元。
4、工期要求:90个日历天。
5、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7、招标内容: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二、投标报名需提交下列资料原件:
1、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证明材料。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7、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
8、拟派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0、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转账凭证)及收款收据。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以上证书用A4纸复印,按序号装订成册,一式叁份,每页加盖法人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三、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须知:
1、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加整个招标过程(包括投标报名、开标会议等),自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一切证件如有不实,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提供项目所属地检察机关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原件,如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注明: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单位,需提供规范格式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申请书格式详见附件)、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投标企业应在报名前交纳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银行帐号直接转入招标人银行账户(收款单位:紫金县南岭镇人民政府;开户银行:紫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岭信用社;账号:80020000001924499),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到招标人处开具收款收据。
六、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1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到紫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紫金县紫城镇香江中路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1日10时30分,地点为紫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紫金县紫城镇香江中路1号一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招标人:紫金县南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陈生 联系电话: 138293481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臻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0762-7833910
报名地址:紫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62-7122786
紫金县南岭镇人民政府
紫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使用)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 ,机构代码号为 ,法人代表为 (身份证号 ),将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开展 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上述单位与人员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个人使用)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本人 ,身份证号为 ,将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开展 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本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