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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平顺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10 11:25:5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山西晋潞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顺县污水处理厂委托,对平顺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平顺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JLZZC201510035

  三、招标内容

  1、本次公开招标共两包,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第一包:MBR平板膜污水处理设备 预算金额:¥3550000元

  第二包:罗茨鼓风机 预算金额:¥290000元

  注: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并严格按采购方提供的目录清单采购、供货,并整理归档。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安装所需的附属配件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内

  4、交货地点:平顺县污水处理厂

  四、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近期(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7、投标代理商必须取得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或有效期内的代理销售证书;

  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制造商自身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2、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合法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销售证书;

  3、持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

  4、财务审计报告、近期完税证明、社保证明;

  5、平顺县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投标报名及发售时间:2015年11月10日-11月16日(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投标报名及发售地点:山西晋潞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地址:长治市高新区钜星锻压南楼二楼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招标文件销售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即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西晋潞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顺县污水处理厂

  地址:平顺县

  联系人:李瑞

  电话:0355-8860728

  代理机构:山西晋潞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高新区钜星锻压南楼二楼

  联系人:韩春平

  电话:0355-2082226

  山西晋潞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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