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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市永泰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葛岭供水保障工程等EPC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5-11-10 14:41: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泰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管网部分)、城区与葛岭供水保障工程以及东洋乡、清凉镇、赤錫乡玉錫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 EPC 项目 已由 永泰县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泰县嵩阳古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永泰县嵩阳古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泰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管网部分)、城区与葛岭供水保障工程以及东洋乡、清凉镇、赤錫乡玉錫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 EPC 项目

  2.2 建设地点: 永泰县。

  2.3 建设规模:

  2.3.1 永泰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配套污水管网工程:总规模为3.0万m3/d,近期规模1.0万m3/d,管长6495m,工程建安、勘察以及设计投资1754万元;

  2.3.2 城区与葛岭供水保障工程:增压泵站一座,规模为1.7万m3/d;管道部分主要包含四部分管道,即DN600给水管道(起点至过河)长度约60m,DN500给水管(过河至增压泵站)长度约3.44km,DN400给水管(增压泵站至大樟溪南岸)长度约0.3km,DN300给水管(增压泵站至金泰纺织厂)长度约1.25km。工程建安、勘察以及设计投资1888.32万元;

  2.3.3 东洋乡污水处理站工程:新建两座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A厂新建配套管网总长约990m;污水处理站B厂新建配套管网总长约770m;两个污水站远期规模均为300m3/d,近期规模均为150m3/d;工程建安、勘察以及设计投资581.64万元;

  2.3.4 清凉镇污水管网工程:建设总规模为0.257万m3/d,近期建设规模0.065万m3/d;近期建设污水管网总长度为6.5km;工程建安、勘察以及设计投资1188.63万元;

  2.3.5 赤锡乡玉锡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在玉锡库湾西侧和东侧各建一座污水处理站,两个污水站总控制规模为400m3/d,管网总长度2100m;工程建安、勘察以及设计投资869.68万元;

  2.3.6 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建安、勘察以及设计的总投资约为6282万元。

  2.4 计划工期: 永泰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配套污水管网工程:180日历天; 城区与葛岭供水保障工程:180日历天;东洋乡污水处理站工程:150日历天;清凉镇污水管网工程:180日历天;赤锡乡玉锡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15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永永泰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管网部分)、城区与葛岭供水保障工程以及东洋乡、清凉镇、赤錫乡玉錫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 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试运行服务等工作;

  招标内容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全部设备材料、采购、供货、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竣工试验、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一揽子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设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以及系统试运行及性能试验和试运行通过后的保修期及完成修补其由投标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的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已通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①具备合法有效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设计资质证书需注明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②具备合法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 合法有效的 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专业为给水排水工程),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 项目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同“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3.5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

  3.6 投标人拟提供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在岗员工。

  3.7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 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 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3.10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二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1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 至2015年11 月 13 日(不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 363 号五层)持拟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2月 4日9时30分,地点为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应持 投标人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的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给水排水)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一份不需要 密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到场核验登记(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5.3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 万元,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 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永泰县嵩阳古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 永泰县水电大厦 ;

  电话:0591-24819699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四、五层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850812 、 13799332261 传真:0591-87858284

  联系人: 郑华

  交易中心:永泰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永泰县南湖花园 9 幢 2 层(县移动公司对面)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 永泰县嵩阳古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

  帐 号: 9010 5100 1001 0000 0530 66 。

  (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金所有汇款凭证上注明“污水厂EPC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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