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安中心卫生院污水垃圾处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5】80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垫江县高安中心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配套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高安中心卫生院污水垃圾处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垫江县高安镇桥西路50号。
2.3 工程规模:建筑总面积100平方米(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站房及附属用房等工程建设),新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约为120万元。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招标人明确的施工图设计所示的文件及图说(含文字及数字表述内容)和工程量清单、补遗等所有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入渝企业,必须持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不需要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0日起, 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清单、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并下载关于本项目的相关修改及通知;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事宜。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2号综合办公楼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高安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