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PJZB2015-2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浦南街道浦南村农村污水整治工程已由浦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办公室以浦农治办会议纪要(201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简况:本工程位于浦江县浦南街道浦南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方开挖,PVC管铺设、 HDPE污水管的埋设(不含HDPE管管材和配套橡胶圈,HDPE管管材和配套橡胶圈、钢纤维混凝土检查井盖和塑料排水检查井由浦江县排水有限公司提供),检查井砌筑,路面拆除及浇筑、沟槽统砂回填、土方回填等工程。
2.2建设地点:浦江县浦南街道浦南村。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2.5工程预算投资额:约48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本企业人员(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15年7月份、8月份、9月份连续3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投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符合浦政发【2013】7号文件规定不作在建工程记录的工程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承诺。
3.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5投标人还应符合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须知1.4.1条规定。
4.购领招标文件
4.1网上售标时间和网址
1)、网上售标时间:即日起 至 2015 年11月30日17时止,逾期不再出售。
2)、网址: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对应招标公告。
4.2费用: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交易席位费500元/家,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
4.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7万元整,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2015年12月1日08时30分前汇至下列帐户:
开户: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浦江县支行,项目帐号:196500010400126101234567064。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 年12月1日09时30分,地点: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6.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江县平白路1号 地 址:浦江县班班大道99号
邮 编:322200 邮 编:322200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625895056 电 话:0579-89383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