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武汉市江岸区水务局的委托,经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同意,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武汉市江岸区合作路18号二次供水改造工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代理,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WHJT-CZG-2015-1D093;
二、项目名称:江岸区合作路18号二次供水改造工程
三、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壹佰捌拾贰万元整(¥1,820,000.00)
四、投标人资格与要求:(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具备: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省外企业须提供进鄂备案资料;
5、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经理的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及身份证、项目经理目前无在建工程及只承担本工程的承诺书;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具备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和身份证;五大员(施工员、预算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的上岗证、身份证及职称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须提供劳动合同和2015年7月-9月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凭证);
7、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在政府采购和各项经营活动中,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并提供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2015年7月-2015年9月)的纳税凭证和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凭证(2015年7月-2015年9月);
8、若为外地企业须提供在鄂服务的保障方案及相关措施[例:在鄂设有办事机构、地址(须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行政、技术人员、设备等相关证明材料];
9、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1月29日止,每天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307室)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须授权拟派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及第四条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号江岸区会议中心2楼3号会议室。
九、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江岸区水务局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号
联系人:黄汉斌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307
联系人:卫冬,陈君联系电话:027-82776817
十、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江岸区水务局(招标人)和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联系人:徐竞投诉联系电话:027-82739060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