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门市长江水厂深度处理工艺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海门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建设,批文号海发审发 [2015]67 号。项目业主为海门市自来水公司,招标人为海门市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 )工程地点:位于长江水厂厂区内部。
( 2 )工程规模:设计规模 10 万吨 / 天,投资估算约 7600 万元。
( 3 )招标范围:本次设计招标内容包括长江水厂深度处理工艺改造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 4 )设计工期:确定中标单位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各项设计任务。
( 5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使用功能的设计要求的设计深度。
( 6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 ( 万元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等级 |
HMS20151105 1300111085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
约 150.00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含有给排水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
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给排水专业 ) 执业资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含有给排水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给排水专业 ) 执业资格资质。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 )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 )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 )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拟派项目部各专业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
员;
( 7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江
苏省内企业可以自行上网打印,具体办理详见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告栏《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
( 8 )企业业绩:企业自 2010 年 1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期规模不小于 5 万吨 / 日的城市生活用水给水深度处理工程设计(输水管渠和管网设计除外)设计业绩。(提供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设计图签,三项资料必须为同一项目,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 9 )用 CA 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办理 CA 证书具体详见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栏《关于采用 CA 锁进行招投标的通知》。到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数据审核的详见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栏“关于进一步加强投标企业办理诚信档案数据库入库手续的通知”。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 CA 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2 月 2 日 09 时 00 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用 CA 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评标法
鉴于本工程设计的专业性要求,采用综合评分评标办法,从设计费报价、综合素质、技术方案等三方面进行评分,合计得分最高者将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若投标单位数量大于或等于 30 家时,则随机抽取投标单位 20 家进行资格条件评审—综合素质评分—技术标评分—商务标开标及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一)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综合素质、技术标评分。
(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设计工期和质量等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三)总分 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 60 分、综合素质 10 分、技术方案 30 分。分项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以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若得分及报价均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人。本工程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 5% 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办理中标通知书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四)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总分 | |
1 |
投标报价 |
1 、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2 、确定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不满 7 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再下浮一个比值;当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为 7 家或 7 家以上时,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再下浮一个比值;当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为 14 家或 14 家以上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再下浮一个比值;当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为 21 家或 21 家以上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再下浮一个比值,以此类推。下浮比值由招标人或投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取值范围为 1% 、 2% 、 3% 三个。 3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 60 分;每上浮 1% 扣 0.5 分 , 每下浮 1% 扣 0.3 分 , 不足 1% 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60 分 | |
2 |
综合素质 |
企业业绩 |
企业自 2010 年 1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期规模不小于 10 万吨 / 日的城市生活用水给水深度处理工程设计(输水管渠和管网设计除外)。每项 1.5 分 , 最多得 3 分。(提供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设计图签,三项资料必须为同一项目,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
0-3 分 |
项 目 负 责 人 业 绩 |
项目负责人自 2010 年 1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期规模不小于 10 万吨 / 日的城市生活用水给水深度处理工程设计(输水管渠和管网设计除外)。每项 1.5 分 , 最多得 3 分。(提供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设计图签,三项资料必须为同一项目,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不得重复使用。 |
0-3 分 | ||
人 员 素 质 |
1 、项目负责人职称为给排水专业教授级高工得 1.5 分 , 为高级工程师得 1 分; 2 、专业负责人为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的 , 每个各得 0.5 分。最多共得 2.5 分。 注:项目负责人兼专业负责人时按第一项得分,第 2 项不得分。 |
0-4 分 | ||
3 |
技术标 |
充分考虑现状及地域环境条件,平面、空间布局合理、紧凑,与现状相协调衔接,功能满足要求且分区明确,道路便捷、分工明确,总体布置满足消防、绿化等国家标准规范,得 2~3 分。 |
2~3 分 | |
工艺选择合理,且先进、成熟、稳定可靠;整体运行流畅,操作方便,安全性高;得 3~4.5 分。 |
3~4.5 分 | |||
相关建设期与现状处理系统的协调的处理措施,得 3~4.5 分。 |
3~4.5 分 | |||
建构筑物尺寸较合理,造型与周围环境基本协调,结构设计稳定可靠、经济合理;得 3~4.5 分。 |
3~4.5 分 | |||
电气及自控仪表设计安全、先进 , 自动化程度高、操作方便、运行可靠,节能等。得 3~4.5 分。 |
3~4.5 分 | |||
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及保证措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安排合理可行,确保设计进度和质量、控制设计失误等。得 2~3 分。 |
2~3 分 | |||
设计方案的经济优化分析。明晰详细、科学合理地分析工程造价及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得 2~3 分。 |
2~3 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工程施工及调试期间如何保证设计人员的到位情况及其他有利于业主的服务等方面做出承诺,评委根据其承诺内容进行评分,得 2~3 分。 |
2~3 分 |
注: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所有资审材料和评分项目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评委根据上传的原件扫描件进行评审,凡系统中没有体现的视为缺项。(投标人要对所上传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委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推荐有排序的 1-3 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经评委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最高得分出现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人。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招标人: |
海门市自来水公司 |
招标代理 : |
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海门市人民中路 320 号 |
地 址: |
海门市解放中路 531-2 号 |
联系人: |
郭起金 |
联系人: |
陆淋晖 |
电 话: |
0513-82219369 |
电 话: |
0513-82211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