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口市金沙湾规划片区及海口港新海港区汽车客货运滚装码头(一期)供水管道工程已由海口市秀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发改审批备[2015]6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海口永庄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口市金沙湾规划片区及海口港新海港区汽车客货运滚装码头(一期)供水管道工程主要包括供水管道工程。监理费约:272431元。招标范围:施工期及保修期监理,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最多允许有担任一个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提供经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5 年11月12日起从海口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kcein.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12月2日 8 时 30分,地点为海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三楼(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口永庄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海甸二西路 地 址:海口市国贸玉沙路中房高级公寓902室
联 系 人:黄工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898-66269665 电 话:0898-6859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