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城市巴公河人工湿地生态治理项目已晋市发改城环发[2013]7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晋城市环保局(丹河人工湿地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晋城市政府统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SGZB-20151111
2、项目名称:晋城市巴公河人工湿地生态治理项目附属工程
3、建设地点:晋城市泽州县高都镇南社村;
4、建设规模:综合处理池、集水缓冲池清淤、绿化喷灌系统、临河挡墙护基、厂区照明电缆预留、厂区燃气管道铺设等工程;
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见招标文件);
6、投资额:约16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建造师资格的本企业在职职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晋城市太行南路826号一楼业务室报名。
2、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企业法人委托书与受托人身份证(受托人为本工程建造师);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⑤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证);⑥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⑦公告发布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查看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
3、报名时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报名,否则报名不予认可。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晋城市环保局(丹河人工湿地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晋城市三公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晋城市太行南路826号一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3068057899 15835682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