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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某地水厂及中心广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可研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2015-11-12 15:05:5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受珠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珠玑镇 Y028 乡道综合改造工程、第二水厂及中心广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可研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珠玑镇 Y028 乡道综合改造工程、第二水厂及中心广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可研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 GZQS1501FG11003SH( 招标文件下载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采购内容、规模

本项目内容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1.Y028 乡道综合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及可研;

2 、珠玑镇第二水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可研;

3 、珠玑镇中心广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可研;

具体工作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五.招标范围、最高限价及成果交付工期:

序号

项目内容

最高限价 ( 万元 )

项目完工期

1

Y028 乡道综合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可研服务

32

合同签订后 30 天完成

2

珠玑镇第二水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可研服务

81

合同签订后 50 天完成

3

珠玑镇中心广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可研服务

20

合同签订后 30 天完成

合计

133 万元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三部分的服务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三部分服务费结算时勘察设计费依据计价格【 2002 】 10 号文件计算,可研服务费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计划委员会文件粤价【 2000 】 8 号计算,计算基数以实际设计工程总造价计费,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五、合格投标人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要求第④点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其他要求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书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运作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3. 3.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3.1Y028 乡道综合改造工程及珠玑镇中心广场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及要求:

3.1.1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 ( 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 ) 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1.3 可研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道路、风景园林)甲级资质。

3.2 珠玑镇第二水厂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及要求:

①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资质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②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近三年无亏损(以 2012 年度至 2014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的企业以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③业绩要求:近五年( 2010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承担过类似工程勘察设计或工程咨询的业绩。

④信誉要求:

( 1 )必须通过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终审;

( 2 )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和韶关市水务局网站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3 )已在韶关市水务局申领了《韶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且有效期内。

4. 出具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双方)、法人代表(如为联合体,指双方)和该项目授权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由具有“ Y028 乡道综合改造工程及珠玑镇中心广场建设工程项目”要求资质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方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5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8 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韶关市浈江区中华新街 56 号 4 楼

3.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格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正反面〗: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如为联合休,指双方 )

6 )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需提供)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 / 套(售后不退)〖标书有电子版与纸质版的以纸质版为准〗。

5.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不办理邮购。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 年 12 月 4 日上午(北京时间) 9 : 00 至 9 : 30 止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韶关市浈江区中华新街 56 号 4 楼(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八、开标评标时间: 2015 年 12 月 4 日上午 9 : 30 (北京时间)

九、开标评标地点:韶关市浈江区中华新街 56 号 4 楼。

十、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韶关市政府采购网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有关本次采购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咨询。

十二、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四、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雄市珠玑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0751-361200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范工

电话: 0751-8887218                        

传真: 0751-6107200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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