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组织的 GW2015-JM108 灌口镇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及运营)招标项目现作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第 40 页 2.1 各品目号建设内容中可提供最大用地面积与污水处理站基础信息表中的最大用地面积不一致,现澄清以污水处理站基础信息表中的最大用地面积为准,即
品目号 |
建设地点 |
可提供最大用地面积( m2 ) |
1-1 |
浦林村潮瑶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 |
400 |
1-2 |
田头村仙景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 |
400 |
1-3 |
上塘村田中央、林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 |
1150 |
根据有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项目各方均有约束力。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