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第二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已由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以 批文名为:关于二污厂中水回用管道工程招标方案的请示 编号为:通用工作【2015】027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金坛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0 %,私有资金: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 %,境外私人投资:0.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 第二污水处理厂
工程规模: 投资额约650万元
质量等级要求: 合格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5年12月10日 至 2016年02月07日
投资总额: 650.00 万元
结构类型: 其他
本次招标范围: 第二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城市道路及管道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标段面积(平方米) 估算价(万元)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注册建造师专业、等级
3204821511050201-BD-001 第二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城市道路及管道安装); 0.00 650.00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报名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15年11月12日 至 2015年11月23日 登陆 “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5年11月12日 至 2015年11月19日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 见附件
本项目评标细则: 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坛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金坛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坛市南环二路88号地 址:金坛市东环一路669号
联 系 人:袁亮项目组组长:毛玉芳
电 话:0519-82690930电 话:0519-68085669
传 真:/ 传 真:0519-68085669
注1: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请按照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 “办事指南” 栏目中的 “常州市诚信数据库操作手册” 要求办理。
注2: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页尾的信息发布栏内查阅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全部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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