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河南省濮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拟对濮阳工业园区供水工程PPP项目PCZX【2015】CS46进行竞争性磋商谈判,现对供应商资质、项目简介及评审方法等予以公示,所有潜在供应商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5年11月16日下午5点前以书面形式(附证据)递交到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请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投资竞争的社会资本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贰亿元整或等值外币(提供不少于一家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原件、2014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3、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贰亿元整(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4、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五年内,在中国大陆范围内至少有一个水务类(供水、净水、水处理等,下同)投资或施工项目(建设或施工规模达5,000万元及以上)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截至响应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五年内,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水务类项目(日规模达5万吨及以上)运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6、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7、为本项目前期提供咨询的中介机构不得参与该项目的磋商;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投资人;
9、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佰万元(5,000,000.00元)(提供银行付款凭证);
二、实施的方案简介及评分标准见附件:[点击下载]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0393-4434522
办公及通讯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人民路122号综合办公楼一楼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