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湾规划片区及海口港新海港区汽车客货运滚装码头(一期)供水管道工程已由海口市秀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发改审批备[2015]6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永庄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金沙湾规划片区及海口港新海港区汽车客货运滚装码头(一期)供水管道工程主要包括供水管道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为:8949679.51 元。招标范围:供水管道工程,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近三年内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合同金额达500万元(含)及以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 级含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提供经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5 年11月13日起从海口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kcein.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3日 08时 30分,地点为海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三 楼(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口永庄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海甸二西路 地 址:海口市国贸玉沙路中房高级公寓902室
联 系 人:黄工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898-66269665 电 话:0898-6859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