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经理部委托,对邵武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闽咨招[ 2015 ] 120 号
2 、 招标内容及要求
2.1 招标内容:渗滤液处理系统的主导工艺(反硝化池 + 硝化池 + 超滤系统 + 纳滤 / 反渗透)系统、辅助系统、部分配电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运营管理人员培训和为期一年的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项目。
2.2 招标具体要求: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控制价 ( 万元 )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邵武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含自动化及在线监测 ) |
1 |
批 |
550 万元 =500 万元 +50 万元(预留金) |
合同生效后 80 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
邵武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项目现场 |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备注:注依据闽建筑 [2014]6 号文规定:( 1 )已按规定在 2014 年 2 月 28 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 )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根据《关于印发 < 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 的通知》 ( 闽建 [2013]5 号 ) ,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应办理企业备案手续。若投标时不能提供省外入闽备案手续的,中标后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 28 日历天内按闽建 [2013]5 号文相关规定完成入闽备案手续,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
3.5 根据闽建筑 [2015]5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不符合要求处理。
3.6 投标人提供非自已制造的货物时,应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对本项目作出保修承诺[主要设备包括: MBR 超滤膜、 NF 纳滤膜、 RO 膜、板框污泥处理设备及在线监测系统中的 CODmax 铬法 COD 仪、浊度( SS/MLSS )仪、氨氮( NH4—N )、电磁流量计、 PH/T 监测仪、溶解氧( DO )仪、总磷总氮、液位计。]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具体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为无记名报名方式。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 ~ 11:30 ,下午 14:30 ~ 17:00 (北京时间),到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邵武市熙春路电信大楼二楼)或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98 号省发改委公寓二层 201 室)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含招标文件、技术文件等),招标图纸每份光盘售价 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11 日上午 9:00 (北京时间),地点为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邵武市熙春路电信大楼三楼)。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3 开标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6 、投标人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5 年 12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 从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以电汇或转账形式汇达招标公告指定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 “ 邵武垃圾渗滤液项目 ” ;或 ② 按照闽建筑 [2014]33 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 [2014]39 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 、招标人: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经理部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五一九路 392 号
邮编: 354000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599-6329106 、 传真: 0599-6325109 转垃圾项目办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 98 号省发改委公寓 2-3 层
邮 编: 350001
电 话: 0591-87677863 、 87677860
传 真: 0591-87677861
联系人:郑欣、谢绍当
投标保证金汇款帐户:(注明 “ 邵武垃圾渗滤液项目 ”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邵武支行
开户名称: 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 35001676207052520248-0038
交易中心名称: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地址:邵武市熙春路电信大楼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