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合德镇友爱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拨款,已落实。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对该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工程施工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 标 人:射阳县合德镇友爱村村民委员会。
2.2 项目名称:合德镇友爱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
2.3 项目地点:合德镇友爱村。
2.4 项目内容:100D/T生活污水处理站土建、设备安装工程(采用A20工艺);垃圾收集房60个(规格2×1.5×1.2m,砖砌结构)。
2.5 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46.58万元。
2.6 资金来源:上级财政拨款。
2.7 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11月。
2.8 工期要求:生活污水处理站土建、设备安装工程工期60天;垃圾收集房工期20天。
2.9 质量标准:合格。
2.10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2.11 招标计价办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2010 年12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具有不小于本招标项目规模的污水处理(含土建和设备安装)项目业绩。
3.5 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手工程。
3.6 拟定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施工员或质量员、安全员),均应具有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以及自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内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为其向社保机构交纳的社保基金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中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3.7 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4 、工程付款办法:
4.1 完成工程量90%时,付中标价的60%工程款。
4.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结束,向招标人移交全部竣工验收资料,按审计审定总价,结清剩余工程款(留5%作质保金,质保期满退还)。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9000元。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6 、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 、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7.1 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2 招标文件设定投标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
7.3 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数×K。K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0.96、0.97、0.98三个数字中的一个数字。
7.4 低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数×K的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求其平均值)。
7.5 确定通过评审并满足上述条件的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
7.6 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时,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评标后的排序。
8 、公告发布时间
2015 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
9 、投标报名
9.1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9.2 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9.3 投标报名应具有: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有关凭据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及其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及其复印件。
(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9.4 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9.5 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10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合德镇友爱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射阳县合德镇友爱村
联系人:王正国
联系电话:15861969099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蒋守如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