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宜兴市 2015 年供水工程(第一批) 已由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宜发改投资许( 2015 ) 140 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100.00% , 招标人为 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宜兴市 2015 年供水工程(第一批)供水工程用内衬不锈钢复合管钢管及管件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内衬不锈钢复合管钢管及管件等
2.2 交货地点: 宜兴市内各施工场地
2.3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分批供货,需方提前 2 天以上通知供方发货。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其他: /
2.6 质量及检验:合格,由用户单位负责验收,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履行抽样监督检验职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须(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生产厂家(2)必须具有一项2010年至今国内使用其类似产品超过人民币100万及以上的业绩 。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见本公告附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不需要报名,请注意宜兴市招投标网“招标公告”附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即可,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在开标时收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5 年 12 月 9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宜兴市陶都路 125 号招投标中心新大楼开标 1 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 )授权委托书;( 4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 2015 年 8 月至 2015 年 10 月);( 5 )投标保证金票据。
7.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5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3 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 1 号
邮 编:/ 邮 编: 2142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蒋女士
电 话: / 电 话: 80321960-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