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PPP-BOTBT >> 正文

云南新建日处理污泥40吨污泥处理处置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17 10:48:5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丽江市城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PPP项目》经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发改资环【2015】151号文批准立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丽江市古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对丽江市城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PPP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合作伙伴并负责项目实施。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项告知如下,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丽江市城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PPP项目。

  2、建设地点:丽江市古城区文化街道(丽江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园区内)。

  3、项目授权主体: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

  4、项目实施机构:丽江市古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日处理污泥40吨的污泥处理厂及收运体系。

  二、PPP合作模式

  本项目整体采用PPP,政府购买服务的合作方式。由本次中标社会资本与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授权的政府出资人合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工作(包括项目融投资、项目施工、项目前期、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项目造价咨询、监理工作):

  (1)中标社会资本与项目实施机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按照前述的合作协议约定获取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

  (2)中标社会资本承担项目的深化设计、投资、融资、工程建设责任,以及在合同期内的指定资产的运营、维护、移交责任。

  (3)中标社会资本应与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出资代表丽江环卫城市综合服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项目公司。

  (4)经营期:PPP项目合作期暂定20年(含建设期及运营期,其中建设期不超过1年)。

  (5)回报机制:主要为政府付费,即政府购买服务。

  三、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2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接管、冻结、破产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申请人需自行承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

  3.3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1月13日止,申请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根据双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各方承担的义务至少有一方具备上述条件,联合体协议书中需明确牵头人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提出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

  3.5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记录告知函。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无论是独立投标人还是组成联合体只能对本项目提出一个资格预审申请,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

  3.7对申请人的法律声明要求:

  ① 在本次招标过程中申请人所提供披露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无效,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②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1月13日止,申请人不存在由于自身任何过失或疏忽,而导致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

  ③ 有能力清偿其债务;没有处于停业清理、清算或破产状态;其资产没有被法院查封、冻结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其经营活动没有被终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的对象;

  ④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1月13日止,没有任何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如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以获得投资、合作、承包、融资合同而被宣告为违约、违规或违法等)而被处罚的记录存在;

  ⑤ 在特许经营期内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环保指标;

  ⑥ 如有需要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实地考察,如拒绝考察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同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如发现材料有虚假,经查证属实,有权取消投标资格;

  ⑦ 本项目不恶意竞争;

  申请人须对以上内容进行逐一承诺。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即日起 至2015年11月20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亲自到场持以下证件到丽江市古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报名的,双方均应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3)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申请的);

  5.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丽江市古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2评标室。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受。

  七、联系

  招标人: 丽江市古城区环卫局

  招标代理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海源中路和成国际A座21楼

  邮 编:650106

  联 系 人: 李小姐 白小姐

  电 话:0871-68311712 13888227923

  传 真: 0871-68311567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