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LYHJZB201 5 —0 65 JS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区域二次供水泵站升级改造工程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辽发改审批【2014】79号文件 批准,招标人及项目业主均为 辽源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二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区域二次供水泵站升级改造二期工程,包含兴源、八一景苑、南岸明珠、九州公园时代、九州外滩一号、华夏小区、金鼎、辽河明珠、水岸人家、颐和、阳光新城南、桂枫园、西安北寿等泵站,完成所有泵房改造所需工作。
2.2 建设地点: 辽源市市区各泵站。
2.3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 4 计划开工日期 201 5 年 12 月 12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6 年 6 月 30 日,总工期 202 日历天。
2. 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市政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 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小型项目经理或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及以上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 5 年 11 月 17 日至 201 5 年 11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03 室 (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 100 元。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 5 年 12 月 7 日 13 时 3 0 分,地点为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7会议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7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辽源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辽源市福镇大路3号
邮政编码:136200
联 系 人: 薛劲枫
电 话: 0437-3518755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邮 编:136200
联 系 人:段 连
电 话:0437-3116563
传 真:0437-3116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