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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第一热电厂废水零排放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17 14:45: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废水零排放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HM075-YDFSLPF-2015

  二、招标内容

  该项目为达到废水零排放从厂区雨水泵房将雨水排水接至厂区东墙外,并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合格的水回至电厂区中水系统。

  注: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工程地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

  四、工期:按甲方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相关的内容;

  2、必须为合法纳税人;

  3、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职工;

  4、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方应具有同类型项目业绩;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近三年在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即日起—2015年11月18日 下午17:00 (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

  2、地点: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购买招标文件时进行资格原件的核查,潜在投标人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胶装成册)两份及原件电子扫描件一份,供招标代理机构核查。通过资格核查的可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企业职工证明(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

  (6)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7)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

  招标单位: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

  联系人: 冯熠

  电 话: 18686167299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团结大街与迎宾道十字路口西北角,包头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楼内一楼126室

  联系人:申瑞

  电 话:0472-5907402

  传 真:0472-5907403

  E-mail:nmghmzbdlyx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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