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武县城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已由宁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审批[2015]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武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全部由宁武县财政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武县城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2.2 总 投 资:749.70万元
2.3资金来源:全部由宁武县财政资金解决
2.4 建设地点:宁武县城污水处理厂及厂区东面
2.5 建设规模:项目再生水回用规模0.62万m3/d,回用水管道总长1334.25m。内容包括回水用水管道、回用水池、回用水泵房及其他配套工程
2.6 招标范围:第Ⅰ标段:宁武县城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建筑工程施工;
第Ⅱ标段:宁武县城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安装工程施工;
2.7招标编号:YXT-2015-300
2.8工 期:6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施工企业资质;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相关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 18 日至2015年 11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规费核准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建造师本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基开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到山西省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报名。所有证件现场照拍存档。经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 11 月 25 日至2015年 12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在山西省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另收电子文件2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12 月 15 日 9 :00 整,地点为山西省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武县城污水处理厂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城 邮 编:036700
联 系 人:郝月星 电话:13934444587 传 真:0350-4761757
电子邮箱: 625293134@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宁武支行 帐 号:0512041909022120173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永信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双塔西街30号华宜大厦B区13层 4号 邮 编:030012
联 系 人:薛永刚 电 话: 0351-7553762 传 真:0351-7554001
电子邮件:sx_yongxintong@163.com
网 址:http://www.sxyxtzb.com
开户银行: 农行山西省分行晋阳支行 帐 号: 04-033001040017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