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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安市湾坞供水工程二期(C0+441.7~C1+109.4)暗涵改造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15-11-18 13:06: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安市湾坞供水工程二期(C0+441.7~C1+109.4)暗涵改造工程 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安发改[2012]3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 ,项目法人为福安市茜安水利管理处,招标人为福安市茜安水利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安市;

  2.2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1)渠道暗涵改造工程(2)拦污栅工程(3)花池工程(4)车挡工程(5)洞前水闸等,工程预算造价为1716356元(含暂列金额50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项目和数量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3)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5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或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师(或水利造价员)、材料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6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质检员(或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师(或水利造价员)、材料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3.7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规定时期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问题,无因不良行为被本省有关主管部门在此期间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 11月18日至2015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光盘等),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12月 11日上午08 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市图书馆一层));

  6.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应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验)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帐形式汇入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②或按照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8 注意事项:

  8.1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将于截标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及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茜安水利管理处

  地 址:福安市赛岐镇虹桥南路105号

  联系人: 郑先生

  电 话: 15859311009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3#307室,邮编: 352100 ;

  联系人: 小黄

  联系电话:0593-2887118 传真: 0593-2887118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

  账 号:9060 5280 1001 0000 343606

  开户银行:福安市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交易中心名称: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市图书馆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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