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宁市周王庙镇联民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Ⅳ区块 | |||
项目编号 |
201594( 水利 ) |
保证金金额(元) |
19000 | |
概算投资(元) |
961000 |
工期要求(天) |
120 日历天 | |
建设单位 |
海宁市周王庙镇联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联系人 |
王 女士 |
联系方式 |
13511359509 ( 699239/529509 )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15-11-27 14:0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5-11-18 11:01: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5-11-20 16:00:00 | |
报名地址 |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 |
海宁市周王庙镇联民村 | |||
联系地址 |
海宁市海昌南路 486 号金汇大厦 B 座 11 楼 | |||
开标时间 |
2015-11-27 14:00:00 |
评标时间 |
2015-11-27 14:00:00 | |
工程内容 |
海宁市周王庙镇联民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Ⅳ区块,主要收集联民村 8 组、 11 组,共计 89 户农户的生活污水、废水,主要包括厨房污水、洗衣板清洗废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工程规模 |
主要收集联民村 8 组、 11 组,共计 89 户农户的生活污水、废水,主要包括厨房污水、洗衣板清洗废水。 | |||
报名资料 |
1. 单位介绍信;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3. 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 报名人(即交易员)身份证、交易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5.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施工备案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 |||
资质要求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 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附件 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
3 |
安全生产 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 A 类证书 |
至少 2 个岗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提交证书复印件) |
5 |
流动资金 |
具有 50 万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公司财务承诺书 |
6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有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 及以上(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 B 类证书(提交证书复印件) |
7 |
企业业绩 |
2010 年 1 月 1 日 以后竣工的类似污水管网工程 1 个及以上,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其中,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二者选一,如选择施工合同作为业绩的,合同中所涉及的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工程造价等需由合同中的业主单位书面确认,确认的书面依据附施工合同后。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的证明,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复印件) |
8 |
安全生产 负责人 |
具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 C 类证书(提供复印件) |
9 |
进浙备案证 |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施工备案证》(提供复印件) |
10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注: 1 、所有原件要求投标单位随身携带备查,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查看原件时,可随时提供。 |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