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横招[2015]128号
1.招标条件
荷叶塘、金宅等至污水总管排污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江南西二路。
(2)工程规模:本工程为荷叶塘、金宅等至污水总管排污建设工程,包括排水管、检查井、拆除及重做砼路面等,其中Φ400管道107米,Φ600管道1195.5米,检查井采用1.0*1.0方井,井盖用钢钎维井盖42套,路面修复约1385.05米。
预算造价:1522221元。
(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应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之验收合格要求;
(5)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书范围内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 且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备案企业;
3.2对拟派项目要求:①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未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职务;②施工员、质检员等须持有市政专业的上岗证书,安全员还须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C类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③项目班子成员相关资料已列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络数据库。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请于即日起,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乡镇招投标”栏中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网址:http://www.dyztb.com/ (请点击本公告后的“点击下载招标资料”等字样链接下载);
(2)投标人需要纸质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请于2015年11月25日 16 时前与横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横店镇医学路18号,老镇政府四楼),联系人张煦春,联系电话0579-86586832(注:评标时如发现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版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含工程预算书,在投标确认时向投标人收取),售后不退;如需纸质图纸每份另收取成本费800 元。
(4)经网上报名的投标人须遵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确认项目的投标,如无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按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的规定对该投标人进行不良行为记录。(网上投标确认可在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向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取消)
5、网上报名与投标确认
(1)由投标人交易员通过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应打印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名确认书);
(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1 月26日 8时 30分;
(3)投标确认:投标人应在投标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内,携带网上投标报名确认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到横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 9时 30 分,地点为:横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8.其它
(1)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整,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并于2015年11月26日8时 30分前进入以下账户内,户名:横店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其他账户,账号:201000027955393000004,开户行:东阳农商银行横店支行。
招标人: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骆剑华 13967985546 (政府网685546)
附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