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廊坊市地表水厂工程项目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投资核[2012]3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廊坊市清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北省廊坊市地表水厂工程项目配水干管芦庄乡村道(西郊快速路-武警南道)及龙光道(武警南道-光明西道)给水管线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为:廊坊市芦庄乡村道(西郊快速路-武警南道)、龙光道(武警南道-光明西道)。招标范围:管线全长6566米,管径为DN1600、DN1200,管材选用涂塑符合钢管,施工采取大开挖方式,招标内容为管线施工及管线相关附属设施施工(如阀门井、排气阀井、排泥湿井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2 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4月17日,工期115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争创省优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投标人须至少具备一项近五年(2010年9月1日至今完成的直径1.6米(含1.6米)以上的供水管线,以合同竣工日期为准)已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的打印页为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发布中标公示的网站,其他网站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人企业IC卡到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刷卡报名或持锁登陆“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自行报名,报名后携带网上报名回执二套(加盖公章)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3号台)购买招标文件。(注:投标人需取得2015年度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准入资格)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廊坊市清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廊坊市新华道59号
联 系 人:王志刚
联系电话:0316-2012313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工农道486号
联 系 人:齐双从、马祖洁
联系电话:0311-83086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