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凉山州西昌市经久新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环资[2014]36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配套、企业自筹及申请中央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地方配套20%、企业自筹30%、中央补助资金50% ,招标人为 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环资[2014]36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4091600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昌市经久乡;
2.2工程规模:凉山州西昌市经久新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厂外管道)。主要内容包含有:砌筑工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沥青路面、混凝土路面)、桥涵工程、管网工程(排水管DN1000约1687米、排水管DN800约2359米、排水管DN600约1729米、排水管DN500约1802米、排水管DN400约3029米等)、拆除工程等。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施工分为一个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从事埋地排水用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管材、管件生产企业;省外企业应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按有关规定不需要办理入川备案的企业除外);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已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市政管道安装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并满足下列条件(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不接受其报名。请于2015年 11 月 20 日至2015 年 11 月 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凉山州西昌市胜利南路116号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4楼总工办(联系人:耿先生)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1)购买人需是企业资质证书上载明人员并提供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3)近三年(2012年-2014年)无亏损的财务报表;(4)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监理除外)副本;(5)类似项目业绩资料,即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 注:报名时以上资料装订成册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
地 址: 西昌市胜利南路
联 系 人: 刘静钊
电 话: 0834-2193282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华星路16号1栋2层13号
联 系 人: 耿先生
电 话: 13438267537
传 真: 028-87774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