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 目 编 号:44030620150411
项 目 名 称: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外围及流域上游水质改善子工程—咸水涌中游段截污改善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062015041102
招标工程名称: 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外围及流域上游水质改善子工程—咸水涌中游段截污改善工程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东兴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经 办 人:林晓龙 办公电话:26600360 移动电话:13613006870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
经 办 人:黄鸣 办公电话:0755-27944844 移动电话:0755-27944844
计划总投资:4001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2664.310881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给排水管道工程;其他:河道整治工程、截污工程、补水工程、进口段工程、供水迁改工程等,不包含电信和电力管线迁改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年12月1日 至 2016年6月27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5年11月20日09:00时 至截标时间 2015年12月9日18:00时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质疑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18:00时,答疑截止时间:2015年12月4日18:00时,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0.00元。
投标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2、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项目经理(建造师)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
5、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投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