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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食品工业园纵一路供水工程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20 15:25:3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依据咸安区政府采购办批复的采购计划,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采购代理机构 ” )受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其所需的相关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

一、采购项目名称:

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食品工业园纵一路供水工程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 XAZC-QGXDXA20151116

二、采购项目概况:

1 、服务内容: 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食品工业园纵一路供水工程,工期 30 日历天。

2 、项目预算:人民币 171194.29 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 、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三级项目经理及以上资格;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止的工作时间。

地点在 咸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咸安区财政局附楼二楼) 。

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1 、交纳询价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获取文件前以银行转账形式递交 。 (交纳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2 日 17 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单位名称: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咸安分公司

账 号: 8201 0000 0013 05317

开 户 行: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桂支行

2 、供应商代表须携带以下资格文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报名登记表》(表附后)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资格文件核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 1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 2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

( 3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4 )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市政工程专业三级项目经理及以上资格证书。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15 年 12 月 4 日 下午 3 时整,地点为咸安区财政局二楼 201 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采购项目相关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13476887132

咸安区政府采购办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 传真: 0715-8321306

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悦 联系电话: 0715-8330471

张俊 联系电话: 13907240958

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报名单位名称(公章):

联合体单位名称(如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包号(如未分包不填):

授权代表姓名: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拟投主要货物品牌 ( 如有要求 ):

报名单位单位银行基本账户信息

(所填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必须与保证金进账信息一致)

单位名称:

基本账户:

开 户 行:

行 号

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下内容需在集中采购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否则报名无效。

报名提供资料清单

1 、

原件审查是否合格:

2 、

原件审查是否合格:

3 、

原件审查是否合格:

4 、

原件审查是否合格:

5 、

原件审查是否合格:

6 、

原件审查是否合格:

7 、

原件审查是否合格:

8 、

原件审查是否合格:

报名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授权代表签字:

采购代理机构审查意见:

经办人: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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