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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20 16:49:3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太和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 ZTZXCG2015003 )进行公示,期间为自 2015 年 11 月 23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27 日 五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编号: ZTZXCG2015003 。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太和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项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 C9999( 其他服务类 ) 。

服务期限: 3 年。

采购预算: 105.0000 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 a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 b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 2014 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

( c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拟投入设备一览表,及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

( d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承诺书);

2.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 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5.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注册属地检察机关提供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 年 11 月 23 日起 至 2015 年 12 月 11 日 期间(工作日上午 9 : 00-12 : 00 和下午 2 : 00-5 : 00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金穗路 68 号之二 1202 、 1203 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12 月 15 日 (星期二)上午 9 : 3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穗路 68 号之二 1202 、 1203 房。

开标评标时间: 2015 年 12 月 15 日 (星期二)上午 9 : 30 。

开标评标地点:金穗路 68 号之二 1202 、 1203 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平

采购人联系人: 唐 敏

电话: 020-85272043

电话: 87423610

传真: 020-85272043

传真: 87429011

联系地址:金穗路 68 号之二 1202 、 1203 房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朝亮南路 22 号

邮编: 510600

邮编: 510540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帐号: 110060774018000227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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