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华山路-楝花巷)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经淇滨市政[2015]2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区市政管理处,现委托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资金已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华山路-楝花巷)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2 工程概况:全程2649米进行顶管
2.3 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区
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 投资金额:约350万元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8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9 质量要求:合格
2.10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2.11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 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法定代表人、建造师、授权委托人)
3.4 企业近三年(2012年至今)以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至少一份)。
3.5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要求: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1 月 23日至2015年11 月27日公告期内登录《鹤壁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本招标公告下方点击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施工图纸;附件三:工程量清单]。
4.2.招标拦标价详见招标文件说明;
4.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一媒体进行公告,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500元,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在“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代理机构现场收取。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淇滨区市政管理处
联 系 人: 蔡先生
电 话:1393800829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0392-223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