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晋江市市政园林局 (招标人)的编号为晋设施招 20151119039(招标编号)的晋江市深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晋发改审[2015]2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晋江市市政园林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晋江市深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
2.2. 建设地点:位于深沪镇湖漏溪出海口北侧;
2.3. 工程建设规模:拟建晋江市深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2.5 万m3/d,包括新建粗格栅、进水泵站(规模为15万m3/d )、A2/ O生物池、沉淀池、消毒池、纤维转盘滤池、监测系统、排水泵房、机修仓库及车库、传达室、道路、挡土墙、土方等,项目总投资11795.65万元。
2.4. 投资总额:约人民币 11795.65万元,建安投资额约 7433.94 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勘察、岩土设计、勘探、检测、监测等)、初步设计、概算(含初步设计及概算土地报批专用文件和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批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2.5.2.内容: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粗格栅、进水泵站(规模为15万m3/d )、A2/ O生物池、沉淀池、消毒池、纤维转盘滤池、监测系统、排水泵房、机修仓库及车库、传达室、道路、挡土墙、土方等的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服务,及其附属工程的工程勘察、测量及设计,最终以发包人审定后的设计为准 。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备注:根据《关于非我省注册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设[2011]7号)文件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提交《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土工试验室备案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须满足下列任一条件:①在福建省设立满足要求的土工试验室;②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具有给水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建安费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污水处理厂设计项目。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 24 日至2015年 11 月 28 日自行到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jjce.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网址:http://www.jjce.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分行,帐号:424758379456);
6.2. 投标保证金可按下列方式之一提交:①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②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投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伍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 12 月 16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按 7433.94 万元计,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暂定为晋江市深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费人民币219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工程勘察综合费用:以设计费的20%计取。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晋江市市政园林局 ;
地址: 晋江市 ,
电话: 0595-85600619
联系人: 方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东海大街中心1号楼601室 ,
电话: 0595-22198813/15959589938 传真: 0595-22198807 ;
联系人: 小苏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晋江分行 ;
帐户名称: 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
帐 号: 424758379456 。
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 晋江世纪大道南路城市规划展馆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