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潜在的各投标人:
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3日发布的蕉岭县蕉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第二期)监理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蕉2015- 33号),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出以下变更:
现将
1)、六、费用结算及监理费支付办法:(P7页)
2、监理服务费中标价仅为合同暂定价。监理服务费依蕉岭县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建安工程造价为监理服务费的计费基数,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计算监理服务费并按80%计取。
最终监理服务费结算公式:最终监理服务费=中标价×(1-20%)。
变更为:
六、费用结算及监理费支付办法:
2、监理服务费中标价为合同暂定价。最终监理费以蕉岭县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竣工结算审定价为计费基价,结算价按投标降幅系数[投标降幅系数=中标价/监理费招标控制价]调整计算。工程监理费结算价=以竣工结算审定价为计费基价的国家标准收费×投标降幅系数。
2)、八、招标工程其他事项(P7页)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出席开标会,并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各投标人代表一般不得离开开标会场,对开标过程及标函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
变更为:
八、招标工程其他事项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并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各投标人代表一般不得离开开标会场,对开标过程及标函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
3)、附件3:(P17页)
投标承诺书(二)
致招标人:蕉岭县蕉城污水处理厂
本投标人承诺:按本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内容;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不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下表中关于工程内容、投入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及项目管理班
子成员等事项。下列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保
证是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该人员的合法人事或劳动关系、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凭证
(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
供原件核对,否则同意取消中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变更为:
附件:3
投标承诺书(二)
致招标人:蕉岭县蕉城污水处理厂
本投标人承诺:按本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监理工作,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下表中关于工程内容、投入的监理工具及相关专业监理人员等要求,保证下列派驻人员是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该人员的合法人事或劳动合同关系、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原件核对,否则同意取消中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其余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