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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普宁市南溪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扩网供水)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24 14:27:0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普宁市南溪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普宁市南溪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经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并核准招标方式(普发改[2015]88号)。招标人为普宁市南溪榕南自来水厂,项目计划总投资为987.66万元,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地方配套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扩网供水13个村,规划供水人口33620人,设计供水规模2784m3/d。
2.2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及说明。
2.3 招标内容:主要建设输配水管道31178m(其中PE管29800m,钢管1378m)。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三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是广东省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或广东省外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4)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 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分别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B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2 由投标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法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
3.3 普宁市外施工企业须在报名前到普宁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非单项备案)。
3.4 报名时拟派项目经理须亲临现场报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其身份进行查验。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5年 12 月 1 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2 :30-5:30(北京时间,下同)在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中心九楼)接受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其原件备查):(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项目经理身份证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执业章); (4)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5)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6)外来施工企业备案登记手续(非单项备案);(7)投标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法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8)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打印的投标人终审通过的网页;(9)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4.2通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5年 12 月 1 日至2015年 12 月 7 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到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南溪榕南自来水厂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13502672588
                    
   招标代理机构:揭阳市建宇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3-385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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