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申请编号 :2015417259]
工程名称 |
中山市岐江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雨污分流) —— 大滘涌河涌清淤工程 ( 第 3 次 ) |
工程所在地 |
中山市石岐区洪基路 |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
联系人 |
余工 |
联系电话 |
0760-88232336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黄勇 |
联系电话 |
13380885166 | ||
施 工 |
总建设规模 |
其中招标部分规模 |
0.00 |
招标规模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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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面积、总工程量 |
建设标准 |
合格 | |||||
招标内容 |
主要建设内容为整治大滘涌中游明渠段,具体内容以中山市规划设计院于 2014 年 9 月以及 2015 年 1 月设计的《中山市岐江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雨污分流) — 大滘涌景观工程》河涌清淤施工图所界定的范围为准。主要包括:河涌清淤。 |
工期要求 |
45 个日历天 | ||||
工程项目总投资 |
410.00 (万元) |
招标部分造价 |
26.02 (万元) | ||||
资金来源构成 |
政府投资 100.0% |
集体自筹 % |
私营 % |
外资 % | |||
批准招标形式 |
公开招标 |
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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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日期 |
即日起 至 2015 年 11 月 27 日 17 时 30 分 |
设计单位 |
中山市规划设计院 | ||||
发标日期 |
至 |
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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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1. 资质条件: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新)叁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旧)叁级资质,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年审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注册建造师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格 ( 非广东省内企业 , 所提供的建造师证必须是一级资格 )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须证企相符,专业不符或证企不符不予受理。 3. 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包括投标单位分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等)在公告发布之日前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 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如报名单位不足 5 家或开标时投标单位不足 5 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 本工程允许未办理诚信档案登记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中标后,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完成之日起一个月内到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办理诚信档案登记,再领取中标通知书。如超过时限未办理完成诚信档案登记的,作为自动放弃中标处理。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名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报名 | ||||||
投标人资格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