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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某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25 10:50:5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 招标条件

  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编号为兴海湾勘招1559号的翔安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勘察)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厦发改投资 [2015]7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融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翔安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勘察);

  2.2. 建设地点:翔安污水处理厂用地范围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翔安污水处理厂总规模10万m³/d,一、二期规模各2.5万m³/d,本次三期工程设计规模为5.0万m³/d,主要对翔安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尾水进行提标改造,采用以混凝沉淀+过滤为主体的三级处理工艺。设计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项目总投资额10965.5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051.15万元);

  以上为暂定工程建设规模,最终招标范围以相关政府批文批复为准,如建设规模发生调整,合同价款做相应的调整。

  2.4. 投资总额:约人民币10965.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9051.15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详细勘察;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待定;

  2.7. 勘察周期: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完整经送审合格的详细勘察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具备足够的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其中持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的勘察单位需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中对应本招标项目专业资质等级所要求的业务成果);③土工实验室设立要求: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在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之后,方可参加投标(并提供合作协议待查)。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仅适用于甲级、乙级工程勘察项目)。“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

  3.4.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 25 日至2015年 12 月 0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云顶北路842号)信息发布大厅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勘察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后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并到达本招标公告中所提供的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有关银行单据复印件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应放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中。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云顶北路842号4层信息发布大厅);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其格式见招标文件《通用本》)。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派员参加,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在场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勘察工程项目等级和勘察费用

  8.1. 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 乙级 ,其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值以及勘察费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勘察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18楼 ,邮编: 361000 ;

  电话:0592-5909156 传真: 0592-5907575 ;

  联系人: 朱工。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7号楼4层 ,邮编: 361012 ;

  电话: 0592-6023110 传真: 0592-6023101 ;

  联系人: 叶艺红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

  帐户名称: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40379501040000333 。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 号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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