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沙市新开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已经长发改[2015]51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沙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实施单位为长沙引水及水质环境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新开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土建施工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2.3 建设规模:新开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总规模28万吨/天,一期工程10万吨/天(已建),二期工程10万吨/天,三期工程8万吨/天。本项目为一期提标改造的土建施工工程,污水处理规模10万吨/天。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开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的土建施工工程,共1个标段,工程内容包括新建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紫外消毒渠及反冲洗泵站、污泥均质池及污泥脱水间、改造加药间、扩建变配电间、拆除老食堂并新建食堂、道路和绿化。本项目招标投资额约36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工 期: 240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2.7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近三年内(以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以竣工验收证明中建设方注明时间计算)至少承担过一个以往工程业绩,以往工程业绩指:近三年内竣工的污水处理厂(或净水厂)且至少包含厂区部分建筑物(或构筑物)土建工程的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3.3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符合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至少应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6授权代理人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及质量员,下同)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同时提供社保查询网站名称及网址(如设有查询密码的,还应提供网上查询密码)。
3.7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省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须提供查询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省外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或官方查询网址。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10省外企业提供经在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11省外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的相关证明原件,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且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注:(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基本资格审查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基本资格审查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4.2入围方式:“合格入围法”,即通过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照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Ⅰ)”,其中投标报价评审按附表6(1)规定的评审计分标准进行评审,只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按以下要求办理:
①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60 万元。
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账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③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下午17:00时前(含)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基本资格审查时予以查验。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⑤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新开铺污水厂土建”)。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未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7、报名时间及方式
7.1 报名时间:2015年 11 月 26 日~2015年 11 月 30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
7.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名单位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点击网上报名即可,咨询电话:0731—84898622。
8、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8.1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 12 月 3 日 9:00 时整(逾期到达的将不予接收资格审查资料)
8.2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屏幕。
9、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9.1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省内企业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省外企业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资格审查,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须按招标公告第3.11条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2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企业近三年以往工程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①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③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汇总表(包括姓名、岗位名称、身份证号);
(7)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9)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证;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同时提供社保查询网站名称及网址(如设有查询密码的,还应提供网上查询密码)。
(11)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省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提供官方查询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12)省外投标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注:1、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基本资格审查现场者,应在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基本资格审查后,投标人凭入围通知到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德思勤城市广场A7栋1508房)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2、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黄先生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德思勤城市广场A7栋1508房
电 话:0731-84446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