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园污水处理站污水管道连接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三明市金沙园内;
工程建设规模:金沙园污水处理站污水管道连接工程投资约51.6万元(含暂列金4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金沙园污水处理站污水管道连接工程施工,详见设计施工图纸。
2.3. 工期要求:总工期4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5.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3日,每天上午 8 时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新华都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投标单位根据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施工图纸等设计资料,需购买者3天内提供,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计取,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12月18日17时00分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帐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4. 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出,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金沙园污水处理站污水管道连接工程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1日15时00 分,提交地点为 沙县公共资源工程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沙县新华都四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有关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企业派出参加投标人员应全过程参加投标),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 金沙园区 ,邮编: 365500 ;
电话: 0598-5835896 ,传真: / ;
联系人: 王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三明市列东梅岭新村26、27、28幢303室 ,邮编: 365000
电话: 0598-8295156传真: 0598-8257432
联系人: 罗先生、余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沙县支行
开户名: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09 158 434 721
交易中心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沙县新华都四楼。
电话: 0598-5845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