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市2015-2016年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营口市2015-2016年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营发改投资【2015】5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营口水务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管网配套费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改造城市供水管网约5250米,及配套建设检修阀门及井室,消火栓及井室等。(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河大街(科飞路-辽河大桥东侧)、镜湖西路(新兴大街-西华街)等地段。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营口市2015-2016年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
2.3合同估算价为1500万元。
2.4招标范围:二标段:改造城市供水管网约5250米,及配套建设检修阀门及井室,消火栓及井室等。注: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2.5工期要求:2015年12月25日开工至2016年3月25日竣工,计划工期91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AA级以上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5年11月27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01:30时至04: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8日9时30分,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北5号 |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李旗 |
联系人:张悦、杨盼盼 |
电话:0417-2993244 |
电话:0417-3355091、3355096 |
传真: |
传真:0417-335509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ykgx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