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 包号 : |
2015-ZS376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
厦门市后溪镇人民政府(业主) 厦门市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代建)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中秋街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 57 号金源大厦 10 楼( 361004 ) 单位电话: 0592-2202255 、 2207755( 总机 ) 单位传真: 0592-2212277 、 2231155 |
采购项目名称 : |
后溪新村污水收集处理 |
来源 : |
非市级 |
采购方式 :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 ( 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
后溪新村污水收集处理,采购预算 285.36 万元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
285.36 万元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相关查询证明资料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具备中标资格; 1.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 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 ) 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
时间:即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14 日 (节假日除外)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 57 号金源大厦 10 楼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电话: 连 小姐 /2202255 传真: 0592-2212277 ; |
采购文件售价 : |
300 元 / 套,图纸清单另计。 |
投标截止时间 : |
2015-12-18 9:30:00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厦门市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集中交易中心(集美区诚毅大街 1 号之一三楼 325 室)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联系人: 蔡 先生;电话: 0592-2297762 ;电子邮箱: xm2202255@163.com. |
其他 : |
一、 E - mail : xm2202255@163.com 二、标书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收款人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三、保证金账户 收 款 人: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 1296801001005430420114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